十堰至房县高速公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 来源:湖北交投襄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24-12-03
- 作者:安全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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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湖北省十房高速公路建设指
挥部委托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十堰至房县高速公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2024年11月14日,湖北省十房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组织召开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会议形成了《十堰至房县高速公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会后,我部积极整改并组织自验自查,自验结果表明本项目环保审批手续齐全,已按照专家组检查意见完成整改,基本落实了环境报告书及其批复文件提出的主要环保措施,工程总体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现依法将十堰至房县高速公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内容(包括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向社会公示,征询社会团体和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以下电话和电子邮箱反馈意见和建议,也可以到我部进行现场交流,本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至满20个工作日止。
联系人:郭玉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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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十堰至房县高速公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十堰至房县高速公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